【索樂警示語】 | 增加患有癡呆相關精神病的老年患者的死亡率 與安慰劑相比,使用非典型抗精神病藥治療患有癡呆相關精神病的老年患者時,死亡的風險會增加。對在患有癡呆相關精神病的老年患者中進行的17項安慰劑對照臨床試驗(平均眾數治療時間為10周)的分析發現,藥物治療組患者死亡的危險性為安慰劑對照組的1.6~1.7倍。在一項10周對照臨床試驗中,藥物治療組的死亡率為4.5%,安慰劑對照組為2.6%。雖然死亡原因各異,但是大多數死于心血管病(如心衰、猝死)或感染(如肺炎)。觀察性研究顯示,與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相似,采用典型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可能增加死亡率。觀察研究中死亡率的增加歸因于抗精神病藥物還是患者本身的某些特性造成的,目前尚不清楚。利培酮未被批準用于治療癡呆相關的精神病患者(參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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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通用名稱】 | 利培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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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英文名稱】 | Risperidone Tabl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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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漢語拼音】 | Li Pei Tong P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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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成份】 | 本品主要成份為利培酮 化學名稱:3-[2-[4-(6-氟-1,2-苯并異噁唑-3-基)-1-哌啶基]乙基]-6,7,8,9-四氫-2-甲基-4H-吡啶并[1,2-α]嘧啶-4-酮 分子式:C23H27FN4O2 分子量:4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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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性狀】 | 白色圓形雙凸薄膜衣片,一面刻字“223”,一面刻字“HH\",除去包衣后顯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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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適應癥】 | 成人及13~17歲青少年精神分裂癥,對于急性期治療有效的患者,在維持期治療中,本品可繼續發揮其臨床療效; 成人及10~17歲兒童和青少年雙相情感障礙的躁狂發作,單藥治療,也可與鋰鹽或丙戊酸鹽聯合治療; 5~17歲兒童和青少年孤獨癥相關的易激惹; 5~17歲兒童和青少年智力低下或精神發育遲滯及品行障礙相關的持續攻擊或其他破壞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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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規格】 | 1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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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用法用量】 | 成人及13~17歲青少年精神分裂癥 成人: 每日1次或每日2次。推薦起始劑量為每日2次,每次1mg,第二天增加到每日2次,每次2mg;如能耐受,第三天可增加至每日2次,每次3mg。此后,可維持此劑量不變或根據患者反應進一步調整。 利培酮的推薦劑量范圍為每日4~8mg。利培酮的有效劑量范圍為每日4~16mg。但需要注意的是,劑量超過每日6mg(按照一日兩次給藥方案)可能并不能獲得比較低劑量更好的療效,而且可能出現更多的錐體外系癥狀或其他不良反應,因此,應根據患者反應合理選擇劑量,如沒有確定的必要性,一般不推薦使用超過每日6mg的劑量。劑量超過每日16mg的安全性尚未評價,因此,利培酮每日劑量不應超過16mg。 臨床試驗結果顯示利培酮延緩精神分裂癥復發的有效劑量為每日2~8mg,以及采用每日1次給藥方式的安全有效性。試驗中,起始劑量為第一天1mg,第二天增加至每日2mg,第三天增加至每日4mg,此后,可維持此劑量不變或根據患者反應進一步調整。 通常,利培酮的劑量調整應緩慢。劑量調整的間隔時間一般至少一周。調整時,推薦的單次劑量調整幅度為1~2mg。 在治療期間,應定期對繼續使用本品的必要性及合適劑量進行評估。由其它抗精神病藥改用本品時,應漸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藥。對于已用的抗帕金森癥的藥品是否需要繼續使用,應定期地進行重新評定。 青少年(13~17歲): 推薦起始劑量為每日0.5mg,在早晨或晚上單次給藥。如能耐受,在間隔24小時或更長時間后,可按照每日增加0.5mg或1mg的方式遞增劑量。推薦的治療劑量為每日3mg。雖然已在青少年精神分裂癥患者的研究中證明了每日1~6mg 劑量的療效,但在每日3mg以上的劑量下未見額外獲益,且更高劑量與更多的不良事件相關。尚未對高于每日6mg的劑量進行過研究。 在治療期間,應定期對繼續使用本品的必要性及合適劑量進行評估。 成人及10~17歲兒童和青少年雙相情感障礙的躁狂發作 成人: 每日1次。推薦起始劑量為每日1次,每次1~2mg。多數患者的理想治療劑量為每日2~6mg,可根據患者需要進行劑量調整。劑量調整的幅度為每日1mg,劑量調整至少間隔24小時或更長時間。 在治療期間,應定期對繼續使用本品的必要性及合適劑量進行評估。 兒童和青少年(10~17歲): 推薦起始劑量為每日0.5mg,在早晨或晚上單次給藥。如能耐受,在間隔24小時或更長時間后,可按照每日增加0.5mg或1mg的方式遞增劑量。推薦的治療劑量為每日1~2.5mg。雖然已在雙相情感障礙的躁狂發作兒科患者研究中證明了每日0.5~6mg劑量的療效,但在每日2.5mg以上的劑量下未見額外獲益,且更高劑量與更多的不良事件相關。尚未對高于每日6mg的劑量進行過研究。 在治療期間,應定期對繼續使用本品的必要性及合適劑量進行評估。 5~17歲兒童和青少年孤獨癥相關的易激惹 每日1次或每日2次。 對于體重小于20kg(大于15kg)的患者,推薦起始劑量為每日0.25mg。至少間隔4天后,可增加至推薦劑量每日0.5mg。至少維持以上推薦劑量14天后,若患者沒有獲得滿意的臨床療效,在間隔至少兩周或更長時間后,可按照每日增加0.25mg的方式遞增劑量,最高可達每日0.75mg。 對于體重大于或等于20kg的患者,推薦起始劑量為每日0.5mg。至少間隔4天后,可增加至推薦劑量每日1mg。至少維持以上推薦劑量14天后,若患者沒有獲得滿意的臨床療效,在間隔至少兩周或更長時間后,可按照每日增加0.5mg的方式遞增劑量,最高可達每日1.5mg。有效劑量范圍為0.5mg~3mg/日。 尚無關于體重小于15kg患者給藥劑量的研究數據。 在治療期間,應定期對繼續使用本品的必要性及合適劑量進行評估。在達到推薦劑量并可維持臨床療效時,可考慮逐步減少劑量,以獲得有效性和安全性的最佳平衡。醫師應定期評估患者服藥的長期風險和獲益。 出現持續嗜睡的患者最好在睡前服用利培酮,每日1次,或將日劑量分成2次給藥,或酌情減少劑量。 5~17歲兒童和青少年智力低下或精神發育遲滯及品行障礙相關的持續攻擊或其他破壞性行為 適用于具有持續攻擊性的、根據DSM標準診斷為智力低于平均水平或智力遲鈍的5歲以上兒童和青少年的短期治療(最多6周),這些患者的攻擊性或其他擾亂性行為的嚴重程度應達到需要藥物治療的程度。藥物治療應作為更全面的治療項目(包括社會心理和教育干預)的一個組成部分。建議由兒童和青少年神經內科或精神科醫師或熟悉兒童和青少年行為障礙治療的醫師開具利培酮。 對于體重小于50kg的患者,推薦起始劑量為每日0.25mg。如果需要,可以按照每日增加0.25mg的方式遞增劑量。治療劑量范圍為每日0.25mg~0.75mg。 對于體重大于或等于50kg的患者,推薦起始劑量為每日0.5mg。如果需要,可以按照每日增加0.5mg的方式遞增劑量。治療劑量范圍為每日0.5mg~1.5mg。對于多數患者,最佳治療劑量為每日1mg。 在治療期間,應定期對繼續使用本品的必要性及合適劑量進行評估。 腎病和肝病患者用藥 腎病患者清除抗精神病藥物有效成分的能力低于正常成人,而肝病患者血漿內利培酮未結合部分的濃度較正常人高。 腎病及肝病患者起始劑量及維持劑量均應減半,劑量調整幅度及速度應降低。建議起始劑量為每日2次,每次0.5mg。根據患者需要,劑量可逐漸增加至每日2次,每次1~2mg。劑量調整間隔應至少一周。劑量增減的幅度為每日2次,每次0.5mg。腎病及肝病患者的臨床應用經驗有限,用藥應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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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不良反應】 | 臨床試驗中最常見的不良反應(≥5%且為安慰劑組的2倍)包括:帕金森癥、靜坐不能、肌張力障礙、震顫、鎮靜、頭暈、焦慮、視物模糊、惡心、嘔吐、上腹痛、胃部不適、消化不良、腹瀉、唾液分泌過多、便秘、口干、食欲增加、體重增加、疲乏、皮疹、鼻充血、上呼吸道感染、鼻咽炎和咽喉疼痛。 臨床試驗中導致停藥的最常見不良反應(導致>1%的成人和/或>2%的兒科患者停藥)包括:惡心、嗜睡、鎮靜、嘔吐、頭暈和靜坐不能(參見不良反應導致的停藥)。 本章節所述數據來自于臨床試驗數據庫,其中包括接受利培酮單次或多次給藥的精神分裂癥、雙相躁狂、孤獨癥的成人和兒科患者,其他精神疾病兒科患者,以及老年癡呆患者,共計9803例。在這9803例患者中,有2687例患者在參加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時接受了利培酮。利培酮治療狀況和持續時間有很大的區別,包括(重疊分類)雙盲、固定劑量和可變劑量、安慰劑或活性對照試驗和開放期試驗、住院和門診患者,以及短期(至12周)和長期 (至3年)給藥。通過收集不良事件以及進行體格檢查、生命體征、體重、實驗室分析和ECG評估了安全性。 臨床試驗經驗 由于臨床試驗是在各種不同的條件下進行的,不能將某一藥物的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不良反應發生率與另一藥物的臨床試驗中的發生率進行直接比較,并且不能反映臨床實踐中的發生率。 雙盲、安慰劑對照臨床試驗中的常見不良反應 ---- 精神分裂癥、成年精神分裂癥患者 表1列出了3項4至8周、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中≥2%的利培酮治療的成年精神分裂癥患者報告的不良反應。兒科精神分裂癥患者 表2列出了一項6周、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中≥5%的利培酮治療的兒科精神分裂癥患者報告的不良反應。雙盲、安慰劑對照臨床試驗中的常見不良反應----雙相躁狂 成年雙相躁狂患者 表3列出了4項3周、雙盲、安慰劑對照、單藥治療試驗中≥2%的利培酮治療的成年雙相躁狂患者報告的不良反應。表4列出了2項3周、雙盲、安慰劑對照、輔助治療試驗中≥2%的利培酮治療的成年雙相躁狂患者報告的不良反應。兒科雙相躁狂患者 表5列出了一項3周、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中≥5%的利培酮治療的兒科雙相躁狂患者報告的不良反應。雙盲、安慰劑對照臨床試驗中的常見不良反應----孤獨癥 表6列出了2項8周、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和1項6周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中≥5%的利培酮治療的孤獨癥相關的易激惹兒科患者報告的不良反應。利培酮和/或帕利哌酮臨床試驗評價期間觀察到的其他不良反應 在對成人和兒科患者進行的利培酮安慰劑對照、活性對照、開放性研究中,還出現了下列不良反應。 血液及淋巴系統疾病:貧血、粒細胞減少癥、中性粒細胞減少癥; 心臟器官疾病:心動過緩、竇性心動過緩、竇性心動過速、竇性心律不齊、一度房室傳導阻滯、左束支傳導阻滯、右束支傳導阻滯、房室傳導阻滯、傳導障礙、心電圖QT間期延長、體位性心動過速綜合征; 耳及迷路類疾病:耳痛、耳鳴、眩暈; 內分泌系統疾病:高催乳素血癥、尿糖檢出; 眼器官疾病:眼充血、眼分泌物、結膜炎、眼球轉動、眼瞼水腫、眼腫、眼瞼緣結痂、干眼、流淚增加、畏光、青光眼、視覺靈敏度減退、眼動障礙; 胃腸系統疾病:吞咽困難、球狀硬便、大便失禁、胃炎、胃腸炎、唇部腫脹、唇炎、唾液缺少、腸胃氣脹、腫舌、牙疼; 全身性疾病:外周水腫、口渴、步態障礙、流感樣疾病、可凹性水腫、水腫、寒戰、反應遲緩、不適、胸部不適、面部水腫、全身水腫、藥物戒斷綜合征、四肢發冷、情緒異常、疼痛、操作性疼痛、硬結; 免疫系統疾病:藥物性超敏反應、超敏反應、速發過敏反應; 感染及侵染類疾病:感染性肺炎、流行性感冒、耳部感染、病毒感染、咽炎、扁桃體炎、支氣管炎、眼部感染、局部感染、感染、膀胱炎、蜂窩織炎、中耳炎、甲真菌病、螨性皮炎、支氣管肺炎、呼吸道感染、氣管支氣管炎、慢性中耳炎; 各類檢查:體溫升高、血催乳素升高、丙氨酸轉氨酶升高、γ-谷氨酰轉移酶升高、心電圖異常、嗜酸性粒細胞計數增加、白細胞計數降低、血糖升高、血紅蛋白降低、紅細胞比容降低、體溫降低、血壓降低、轉氨酶升高、肝酶升高; 代謝及營養類疾病:食欲下降、煩渴、厭食、血膽固醇升高、血甘油三酯升高、高血糖癥、高胰島素血癥; 各種肌肉骨骼及結締組織疾病:關節僵硬、關節腫脹、胸部肌肉骨骼疼痛、肌肉骨骼疼痛、姿勢異常、肌痛、頸痛、肌無力、橫紋肌溶解; 各類神經系統疾病:平衡疾病、注意障礙、構音不良、發音困難、刺激反應消失、意識水平下降、運動失調、短暫性腦缺血發作、協調功能失常、腦血管意外、言語障礙、暈厥、意識喪失、觸覺減退、遲發性運動障礙、運動障礙(包括手足徐動癥、舞蹈病、舞蹈手足徐動癥、運動失調、肌肉抽搐、肌陣攣)、大腦缺血、腦血管障礙、神經阻滯劑惡性綜合征、糖尿病性昏迷、頭部震顫、睡眠過度、驚厥(包括癲癇大發作性抽搐)、感覺異常、精神運動功能亢進、運動機能亢進癥、不寧腿綜合征、肌張力障礙(包括瞼痙攣、頸肌痙攣、前弓反張、面部痙攣、肌張力亢進、喉痙攣、肌強直、角弓反張、口咽痙攣、側弓反張、痙笑、手足搐搦、舌痙攣、牙關緊閉)、帕金森癥(包括眉間反射異常); 精神病類:激越、情感遲鈍、意識模糊狀態、入睡困難、中間易醒型失眠、神經緊張不安、睡眠障礙、倦怠、性欲降低和性快感缺失、抑郁、夢魘; 腎臟及泌尿系統疾病:遺尿、排尿困難、尿頻、尿失禁; 生殖系統及乳腺疾病:閉經、男性乳房增大、乳溢、陰道分泌物、月經不調(包括月經不規律、月經頻率少)、月經延遲、勃起功能障礙、逆行射精、射精障礙、射精失敗、性功能障礙、乳房增大、乳腺分泌物、乳房不適; 呼吸系統、胸及縱隔疾病:哮鳴、吸入性肺炎、鼻竇充血、發聲困難、咳痰、肺充血、呼吸道充血、啰音、呼吸系統疾病、換氣過度、鼻水腫; 皮膚及皮下組織類疾病:紅斑、皮膚變色、皮膚病損、瘙癢、皮膚病變、紅斑性皮疹、丘疹樣皮疹、全身性皮疹、斑丘疹、痤瘡、皮膚角化癥、脂溢性皮炎、頭皮屑、濕疹、藥疹、蕁麻疹; 血管與淋巴管類疾病:低血壓、潮紅、高血壓; 不良反應導致的停藥 精神分裂癥-成人 在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中,有約7%(39/564)的利培酮治療患者因不良反應停藥,而安慰劑組的患者為4%(10/225)。導致≥2例利培酮治療患者停藥的不良反應: 在雙盲、安慰劑對照和活性對照試驗中,安慰劑治療組1%的患者和活性對照治療組3.4%的患者因錐體外系癥狀(包括帕金森癥、靜坐不能、肌張力障礙和遲發性運動障礙)停藥。 精神分裂癥----兒科 在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中,有約7%(7/106)的利培酮治療患者因不良反應停藥,而安慰劑組的患者為4%(2/54)。與至少1例利培酮治療患者停藥相關的不良反應包括:頭暈(2%)、嗜睡(1%)、鎮靜(1%)、困倦(1%)、焦慮(1%)、平衡疾病(1%)、低血壓(1%)、心悸(1%)。 雙相躁狂----成人 在利培酮單藥治療的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中,有約6%(25/448)的利培酮治療患者因不良反應停藥,而安慰劑組的患者為5%(19/424)。導致利培酮治療患者停藥的不良反應包括: 雙相躁狂----兒科 在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中,有約12%(13/111)的利培酮治療患者因不良反應停藥,而安慰劑組的患者為7%(4/58)。與1例以上利培酮治療兒科患者停藥相關的不良反應包括:惡心(3%)、嗜睡(2%)、鎮靜(2%)和嘔吐(2%)。 孤獨癥----兒科 在孤獨癥相關的易激惹兒科患者中進行的2項8周安慰劑對照試驗中(n=156),有1例利培酮治療患者因不良反應停藥(帕金森癥);安慰劑組有1例患者因不良事件停藥。 臨床試驗中不良反應的劑量依賴性 錐體外系癥狀 來自于成年精神分裂癥患者的2項固定劑量試驗的數據表明利培酮治療相關的錐體外系癥狀具有劑量相關性。 在比較4種固定劑量利培酮(2、6、10和16mg/天)的一項8周試驗中,采用了兩種方法來測量錐體外系癥狀(EPS):(1)錐體外系癥狀評定量表中的帕金森癥評分(相對基線的平均變化);以及(2)EPS自發性主訴的發生率: 在比較5種固定劑量利培酮(1、4、8、12和16mg/天)的一項8周試驗中,采用了類似的方法來測量錐體外系癥狀(EPS): 肌張力障礙 類效應:在治療前幾天,易感患者可能會出現肌張力障礙的癥狀,長時間的肌肉群異常收縮。肌張力障礙癥狀包括:頸部肌肉痙攣,有時可發展成咽喉縮緊感、吞咽困難、呼吸困難和/或舌伸出。雖然低劑量下也可能會發生此類癥狀,但強效、高劑量的第一代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時發生頻率和嚴重程度更高。在男性和較年輕年齡組中觀察到急性肌張力障礙的風險升高。 其他不良反應 針對不良事件的劑量相關性,研究了來自一項大型研究的副作用檢查表提取的不良事件數據,研究中比較了5種固定劑量利培酮(1、4、8、12和16mg/天)。對此類數據中的趨勢進行Cochran-Armitage檢驗發現,下列不良反應呈正趨勢(p<0.05):嗜睡、視覺異常、頭暈、心悸、體重增加、勃起功能障礙、射精障礙、性功能異常、皮膚變色。 體重變化 在成人和兒科患者的短期、對照試驗和長期非對照研究中觀察到體重增加(參見注意事項 )。 心電圖參數變化 對于匯總的成人安慰劑對照試驗的組間比較表明:在心電圖參數(包括QT、QTc、PR間期和心率)相對基線的平均變化方面,利培酮與安慰劑之間未見統計學顯著性差異。將幾種適應證的隨機對照試驗中的所有利培酮劑量進行匯總時,心率平均增加每分鐘1次,而安慰劑組患者無變化。在精神分裂癥的短期試驗中,與安慰劑相比,較高劑量的利培酮(8~16mg/天)與心率平均增加較高相關(每分鐘4~6次)。在匯總的急性躁狂成人患者的安慰劑對照試驗中,平均心率有小幅降低,所有治療組中的情況相似。 在孤獨癥兒童和青少年(5~16歲)的2項安慰劑對照試驗中,利培酮組的心率平均變化為每分鐘增加8.4次,而安慰劑組為每分鐘增加6.5次。未見其他明顯的心電圖參數變化。 在急性躁狂兒童和青少年(10~17歲)的安慰劑對照試驗中,心電圖參數未見顯著性變化,僅利培酮組的脈率發生了一過性增加(每分鐘<6次)。在精神分裂癥青少年(13~17歲)的2項對照試驗中,治療組間或治療組內隨時間的心電圖參數(包括校正QT間期)未見有臨床意義的變化。 上市后經驗 在利培酮和/或帕利哌酮的批準后使用期間,發現了下列不良反應。由于此類反應來自于未知規模群體的自發報告,因而無法始終可靠估計不良反應的發生頻率或確定與藥物暴露的因果關系。此類不良反應包括:脫發、速發過敏反應、血管性水腫、房顫、心肺驟停、糖尿病酮癥酸中毒、味覺障礙、低血糖、體溫過低、腸閉塞、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調、腸阻塞、黃疸、躁狂、胰腺炎、垂體腺瘤、性早熟、肺栓塞、QT間期延長、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猝死、血小板減少癥、血栓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尿潴留、水中毒、粒細胞缺乏癥、糖尿病、緊張癥、夢游癥、睡眠相關進食紊亂、術中虹膜松弛綜合征、深靜脈血栓、新生兒藥物戒斷綜合征、陰莖異常勃起、Stevens-Johnson綜合征/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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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禁忌】 | 已知對利培酮、帕利哌酮或本品中輔料過敏的患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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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注意事項】 | 1.老年癡呆患者 1.1總死亡率 對包括本品在內的幾個非典型抗精神病藥進行的17項對照試驗匯總分析結果顯示,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組老年癡呆患者的死亡率較安慰劑組有所增加。在對此類人群用本品進行的安慰劑對照試驗中,本品組和安慰劑組患者的死亡率分別為4.0%和3.1%。死亡患者的平均年齡為86歲(范圍在67~100歲之間)。 1.2與呋塞米合用 在對老年癡呆患者用本品進行的安慰劑對照研究中,利培酮與呋塞米合并用藥患者的死亡率高于單獨使用利培酮或呋塞米的患者,分別為7.3%(平均年齡89歲,范圍75~97歲)、3.1%(平均年齡84歲,范圍70~96歲)和4.1%(平均年齡80歲,范圍67~90歲)。在4項臨床試驗中的2項觀察到了合用呋塞米和本品的患者死亡率增加的現象。 盡管尚未找到明確的病理生理學機制來解釋這一現象,并且患者的死亡原因也不相同,但對老年患者合并給予利培酮和呋塞米時需謹慎評估風險利益。在服用利培酮并合用其它利尿劑的患者中,并未出現以上死亡率增加的現象。由于脫水是老年癡呆患者很重要的致死因素,所以應盡量避免脫水的發生。 2.腦血管意外(CAE) 在對老年癡呆患者(平均年齡85歲,范圍73~97歲)進行的安慰劑對照研究中,觀察到利培酮組包括死亡在內的腦血管不良事件(腦血管意外和短暫性腦缺血發作)的發生率較安慰劑組高。 3.直立性低血壓 由于本品具有對α受體的阻斷作用,可能會發生直立性低血壓,尤其是在治療初期的劑量調整階段。上市后合用抗高血壓藥物時,曾觀察到有臨床意義的低血壓。對于已知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如心力衰竭、心肌梗塞、傳導異常、脫水、低血容積或腦血管疾病)應慎用本品,劑量應按推薦劑量逐漸增加(參見用法用量),如發生血壓過低現象,應考慮減少劑量。 4.白細胞減少癥、中性粒細胞減少癥以及粒細胞缺乏癥 曾報告過抗精神病藥物(包括利培酮)出現白細胞減少癥、中性粒細胞減少癥和粒細胞缺乏癥事件。在上市后監督期間,粒細胞缺乏癥的報告非常罕見(<1/10,000例患者)。 在開始治療的幾個月,應對具有白細胞顯著降低或藥物誘導的白細胞減少癥/中性粒細胞減少癥病史的患者進行監測,在沒有其他誘發因素的情況下,一旦發現白細胞有顯著降低,則應考慮停用本品。 對于臨床上顯著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癥的患者,應仔細監測是否有發熱或其他感染的癥狀或體征,如果出現這些癥狀或體征,應立即進行治療。對于重度中性粒細胞減少癥(嗜中性細胞絕對計數<1×109/L)的患者,應停止使用本品,并隨訪監測白細胞計數,直至恢復正常。 5.靜脈血栓栓塞(VTE) 使用抗精神病藥物曾報告靜脈血栓栓塞的病例。由于服用抗精神病藥治療的患者常會出現患VTE的風險因素,因此在本品治療前和治療期間應判斷VTE所有可能的風險因素,并采取預防措施。 6.遲發性運動障礙/錐體外系癥狀(TD/EPS) 同其它所有具有多巴胺受體拮抗劑性質的藥物相似,本品也可能引起遲發性運動障礙,其特征為有節律的非自主運動,主要見于舌及面部。有報告表明,錐體外系癥狀的發生是遲發性運動障礙發展的風險因素,而與其它傳統抗精神病藥物相比,本品較少引起錐體外系癥狀,因此與傳統抗精神病藥物相比,本品引發遲發性運動障礙的風險較低。如果出現遲發性運動障礙的癥狀,應考慮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藥。 錐體外系癥狀和精神興奮劑——接受精神興奮劑(例如哌甲酯)和利培酮合并用藥的患者需謹慎,因為在調整一種或兩種藥物時可能出現錐體外系癥狀。應考慮逐漸停用一種或兩種治療藥物(參見藥物相互作用)。 7.神經阻滯劑惡性綜合征(NMS) 已有報告指出,服用傳統的抗精神病藥可能會出現神經阻滯劑惡性綜合征,其特征為高熱、肌肉強直、自主神經不穩定、意識改變和血清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還可能出現肌紅蛋白尿(橫紋肌溶解)和急性腎臟衰竭。此時應停用包括本品在內的所有抗精神病藥物。 8.帕金森病或路易體癡呆 對于路易體癡呆或帕金森病患者,在處方抗精神病藥(包括本品)時,應權衡利弊,這類藥物可能增加神經阻滯劑惡性綜合征的風險。同時以上人群對抗精神病藥物的敏感度增加,除出現錐體外系癥狀外還會出現意識模糊、遲鈍、體位不穩伴經常跌倒。 9.高血糖和糖尿病 在使用本品期間,已有高血糖、糖尿病及原有糖尿病加重的報告。精神分裂癥固有的糖尿病高風險性及正常人群中糖尿病發病率的上升,使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的使用與葡萄糖異常間的相關性評估變得復雜。基于這些復雜因素,無法充分了解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的使用與高血糖相關不良事件之間的關系,應對接受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包括本品)治療的患者的高血糖和糖尿病癥狀進行監測。 10.血脂異常 在接受非典型抗精神病藥治療的患者中,觀察到了血脂異常變化。 11.體重增加 已有顯著的體重增加的報告。使用本品時,應進行體重監測。 12.高催乳素血癥 與拮抗多巴胺D2受體的其他藥物一樣,使用本品時可使催乳素水平升高,并且可在長期給藥期間持續存在。與其他抗精神病藥物相比,本品催乳素水平升高的程度更大。 13.跌倒 在使用抗精神病藥時(包括本品),已有關于嗜睡、直立性低血壓、運動和感覺不穩定的報告,可導致跌倒,并因此發生骨折或與跌倒有關的其他損傷。對于存在可能加劇此類影響的疾病、狀況或藥物的患者(特別是老年人),應在開始接受抗精神病治療時評估跌倒的風險,并對長期接受抗精神病治療的患者反復進行評估。 14.潛在的認知和運動障礙 嗜睡是與本品治療相關的常見不良反應,特別是直接詢問患者確定時。這一不良反應存在劑量相關性,在利用檢查表檢測不良事件的研究中,高劑量組(本品16mg/天)有41%的患者報告了嗜睡,而安慰劑組有16%的患者報告。檢測不良事件時,直接詢問比自發報告更靈敏,其中本品16mg/天劑量組有8%的患者報告了不良反應嗜睡,而安慰劑組有1%的患者報告。由于本品可能會影響判斷、思考或運動技能,在合理確定本品治療不會造成不利影響之前,患者不得操作危險機械(包括駕駛汽車)。 15.吞咽困難 已知食管動力障礙和誤吸與抗精神病藥物的使用相關聯。在晚期阿爾茨海默型癡呆患者中,吸入性肺炎是發病率和死亡率的常見原因。有吸入性肺炎風險的患者應慎用本品和其他抗精神病藥物。 16.術中虹膜松弛綜合征(IFIS) 使用具有α1a-腎上腺素受體拮抗效應藥物(包括本品)的患者在進行白內障手術時觀察到術中虹膜松弛綜合征。 IFIS可能增加術中和術后發生眼并發癥的風險。患者應在手術前告知眼科醫師當前或曾經使用具有α1a-腎上腺素受體拮抗效應藥物的情況。尚未確定在白內障手術前停止α1阻斷療法的潛在獲益,且必須權衡停止抗精神疾病藥物治療的風險。 17.QT間期 與其它抗精神病藥物一樣,對有心臟心律不齊病史、先天性長QT綜合癥的患者給予本品,及與已知會延長QT間期的藥物合用時,應謹慎。 18.陰莖異常勃起 具有α-腎上腺素能阻斷效應的藥物曾有報告導致陰莖異常勃起。在上市后監督期間,本品曾有陰莖異常勃起的報告。 19.體溫調節 使用抗精神病藥可以損傷人體降低深部體溫的能力。當患者處于可能會升高深部體溫的條件(如劇烈運動、處于高溫環境、接受抗膽堿能活性藥物合并治療或患有脫水)下,建議對使用本品的患者進行適當的護理。 20.止吐作用 在利培酮的臨床前研究中觀察到了止吐作用。這種作用如果發生在人類身上,則可能會掩蓋某些藥物過量或疾病(如腸阻塞、雷亥綜合征和腦腫瘤)的體征和癥狀。 21.驚厥發作 與其他抗精神病藥一樣,有驚厥發作或其他會潛在降低驚厥發作閾值病史的患者使用本品時應謹慎。 22.其它 對于老年患者、肝功能損害患者、腎功能損害患者或老年癡呆患者推薦的特殊劑量,參見老年用藥和用法用量部分。 本品對需要警覺性的活動有所影響。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對本品的敏感性前,建議患者在治療期間不應駕駛汽車或操作機器。 請置于兒童不易拿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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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 懷孕婦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確。 一項基于美國Claims數據庫的回顧性觀察隊列研究,對在早期妊娠期間使用和未使用抗精神病藥物婦女的活產嬰兒的先天性畸形風險進行了比較。對數據庫中現有的混雜變量進行調整后,相比未暴露于抗精神病藥物組,利培酮組的先天性畸形風險升高(相對風險=1.26,95%CI:1.02~1.56)。尚未發現可以解釋此發現的生物學機制,也未在非臨床研究中觀察到致畸作用。基于此項觀察研究的結果,尚無法確立子宮內暴露于利培酮與先天性畸形之間的因果關系。 動物試驗表明,利培酮對生殖無直接的毒性,只觀察到一些間接的催乳素及中樞神經系統介導的效應。 在妊娠晚期暴露于抗精神病藥物(包括利培酮)的胎兒,在出生后有出現錐體外系癥狀或戒斷癥狀的風險,嚴重程度可能不同。這些癥狀包括激越、肌張力亢進、張力減低、震顫、嗜睡、呼吸窘迫和喂養障礙。 只有獲益超過風險的情況下才能在妊娠期使用本品。 哺乳期:動物試驗表明,利培酮和9-羥基-利培酮會經動物乳汁排出。同時,人體試驗也已證明本品會經母乳排出,因此,服用本品的婦女不應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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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兒童用藥】 | 參見適應癥和用法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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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老年用藥】 | 建議起始劑量為每次0.5mg,每日2次,劑量可根據個體需要進行調整。劑量增加的幅度可為每次0.5mg,每日2次,直至一次1~2mg,每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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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藥物相互作用】 | 1.鑒于本品對中樞神經系統的作用,在與其它作用于中樞系統的藥物合用時應慎重。 2.本品可拮抗左旋多巴及其它多巴胺激動劑的作用。 3.上市后合用抗高血壓藥物時,曾觀察到有臨床意義的低血壓。 4.與已知會延長QT間期的藥物合用時應謹慎。 5.卡馬西平及其它CYP 3A4肝酶誘導劑會降低本品活性成份的血漿濃度,開始或停止使用卡馬西平或其它CYP 3A4肝酶誘導劑時,應重新確定使用本品的劑量。 6.藥效學相互作用 作用于中樞神經系統的藥物和酒精 鑒于本品對CNS 的主要影響,與其它中樞神經系統藥物或酒精合用時應謹慎。 左旋多巴和多巴胺激動劑 本品可能拮抗左旋多巴和其它多巴胺激動劑的作用。 引起低血壓的藥物 上市后合并使用利培酮和降壓藥時,觀察到有臨床意義的低血壓。 精神興奮劑 精神興奮劑(例如哌甲酯)和利培酮合并用藥的情況下,在調整一種或兩種藥物時可能出現錐體外系癥狀(參見注意事項)。 延長QT間期的藥物 同時開具本品和延長QT間期的藥物時應謹慎。 藥代動力學相關性相互作用 食物不影響本品的吸收。 利培酮主要經CYP2D6代謝,少部分經CYP3A4代謝。利培酮及其活性代謝物9-羥基-利培酮都是P-糖蛋白(P-gp)的底物。改變CYP2D6活性的底物或強烈抑制/誘導CYP3A4和/或P-gp活性的底物,可影響利培酮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藥代動力學。 強效CYP2D6抑制劑 本品與強效CYP2D6抑制劑合并用藥可能升高利培酮單品的血漿濃度,但是較少升高利培酮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血漿濃度。更高劑量的強效CYP2D6抑制劑可能升高利培酮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濃度(如,帕羅西汀,下同)。當開始或中止合并使用帕羅西汀或其它強效 CYP2D6抑制劑,尤其是劑量較高時,醫師應重新評估本品劑量。 CYP3A4和/或P-gp抑制劑 本品與強效CYP3A4和/或P-gp抑制劑合并用藥可大幅度升高利培酮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血漿濃度。當開始或中止合并使用伊曲康唑或其它強效CYP3A4和/或P-gp抑制劑時,醫師應重新評估本品的劑量。 CYP3A4和/或P-gp誘導劑 本品與強效CYP3A4和/或P-gp誘導劑合并用藥可降低利培酮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血漿濃度。當開始或中止合并使用卡馬西平或其它強效CYP3A4和/或P-gp誘導劑時,醫師應重新評估本品的劑量。 與蛋白高度結合的藥物 當本品與蛋白結合度高的藥物合并用藥時,二者均未發生臨床相關性血漿蛋白置換。 當使用合并藥物時,應閱讀相應說明書,以獲取代謝途徑和可能需要調整劑量的信息。 兒科人群 相互作用研究僅在成人中進行。尚不清楚相關研究結果與兒科患者的相關性。 實例 可能引起潛在相互作用或與利培酮沒有相互作用的藥物列舉如下: 抗菌藥: ?紅霉素,一種中度CYP3A4抑制劑,利培酮單品和利培酮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藥代動力學未發生改變。 ?利福平,一種強效CYP3A4誘導劑和P-gp誘導劑,降低了利培酮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血漿濃度。 抗膽堿酯酶藥: ?多奈哌齊和加蘭他敏,均是CYP2D6和CYP3A4底物,對利培酮單品和利培酮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藥代動力學無臨床相關影響。 抗癲癇藥: ?卡馬西平,一種強效CYP3A4誘導劑和P-gp誘導劑,降低了利培酮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血漿水平。 ?托吡酯輕微降低了利培酮單品的生物利用度,但未降低利培酮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生物利用度。因此,該相互作用不太可能具有臨床意義。 ?利培酮對丙戊酸或托吡酯的藥代動力學無臨床相關影響。 抗真菌藥: ?伊曲康唑,一種強效CYP3A4和P-gp抑制劑,當利培酮劑量為2~8mg/日時,200mg/日劑量的伊曲康唑使利培酮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血漿濃度升高了約70%。 ?酮康唑,一種強效CYP3A4和P-gp抑制劑,200mg/日劑量的酮康唑升高了利培酮單品的血漿濃度并降低了9-羥基-利培酮的血漿濃度。 抗精神病藥: ?吩噻嗪類,可能升高利培酮單品的血漿濃度,但不會升高利培酮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血漿濃度。 ?阿立哌唑,一種CYP2D6和CYP3A4底物:利培酮片劑或注射劑不影響阿立哌唑及其活性代謝物去氫阿立哌唑的總體藥代動力學。 ?氯氮平:利培酮與氯氮平長期合用可降低利培酮的清除率。 抗病毒藥: ?蛋白酶抑制劑:沒有正式的研究數據;然而,因為利托那韋是強效CYP3A4抑制劑和弱效CYP2D6抑制劑,利托那韋和利托那韋增效性蛋白酶抑制劑可能使利培酮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濃度升高。 β-阻滯劑: ?一些β-阻滯劑可能升高利培酮單品血漿濃度,但不升高利培酮抗精神病活性成份血漿濃度。 鈣通道阻滯劑: ?維拉帕米,一種中度CYP3A4抑制劑和P-gp抑制劑,升高了利培酮單品及利培酮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血漿濃度。 洋地黃糖苷類: ?利培酮對地高辛的藥代動力學無臨床相關影響。 利尿劑: ?呋塞米:關于合并使用呋塞米的老年癡呆患者死亡率升高,參見注意事項。 胃腸藥物: ?H2-受體拮抗劑:西咪替丁和雷尼替丁,均是CYP2D6和CYP3A4的弱效抑制劑,增加了利培酮單品的生物利用度,但利培酮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生物利用度僅輕微增加。 鋰: ?利培酮對鋰的藥代動力學無臨床相關影響。 SSRI和三環抗抑郁藥: ?氟西汀,一種強效CYP2D6抑制劑,升高了利培酮單品的血漿濃度,但是較少升高利培酮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血漿濃度。 ?帕羅西汀,一種強效CYP2D6抑制劑,升高了利培酮單品的血漿濃度,然而當劑量高達20mg/日時,較少升高利培酮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血漿濃度。但是,更高劑量的帕羅西汀可能升高利培酮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濃度。 ?三環抗抑郁藥可能升高利培酮單品的血漿濃度,但不升高利培酮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血漿濃度。阿米替林不影響利培酮或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藥代動力學。 ?舍曲林(一種弱效CYP2D6抑制劑)和氟伏沙明(一種弱效CYP3A4抑制劑)劑量高達100mg/日時,未導致利培酮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濃度發生有臨床意義的變化。但是,當舍曲林或氟伏沙明劑量高于100mg/日時,可使利培酮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濃度升高。 7.托吡酯略降低利培酮的生物利用度,對本品中的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無影響。因此,該相互作用基本上不具有臨床意義。 8.酚噻嗪類抗精神病藥、三環抗抑郁藥和一些β-阻斷劑會增加本品的血藥濃度,但不增加其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血藥濃度。阿米替林不影響利培酮或其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藥代動力學參數。西咪替丁和雷尼替丁可增加利培酮的生物利用度,但對其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影響很小。紅霉素(CYP3A4抑制劑)不影響利培酮或其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藥代動力學參數。膽堿酯酶抑制劑加蘭他敏和多奈哌齊對利培酮或其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藥代動力學參數無顯著影響。 9.當和其它高度蛋白結合的藥物一起服用時,不存在有臨床意義的血漿蛋白的相互置換。 10.本品對鋰、丙戊酸鈉、地高辛或托吡酯的藥代動力學參數無顯著影響。 11.有關老年癡呆患者合用呋塞米治療死亡率增加的內容參見注意事項部分。 12.食物不影響本品的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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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藥物過量】 | 體征和癥狀 出現急性過量癥狀時,應考慮是否有其它藥物合用引起的因素。 一般來說,所報道的過量時的癥狀和體征均為其藥理作用的延伸所致,包括嗜睡和鎮靜、心動過速和低血壓、以及錐體外系癥狀。藥物過量時,曾有QT間期延長和驚厥的報告。過量的本品合用帕羅西汀時,曾有尖端扭轉型室速的報告。 處理 過量解救時,應維持氣道的通暢,確保足夠的氧氣和良好的通氣,且應考慮給予活性炭和輕瀉劑,并應立即進行心血管監測,其中包括連續的心電圖監測,以發現可能出現的心律失常。本品無特定的解救藥。因此,應采用適當的支持療法。對低血壓及循環性虛脫可采用靜脈輸液,或給予擬交感神經藥等適當措施加以糾正。一旦出現嚴重的錐體外系癥狀時,則應給予抗膽堿藥,在病人恢復前應持續進行密切的醫療監測及監護。 濫用 尚未在動物或人類中系統研究利培酮的潛在濫用情況。雖然臨床試驗未見覓藥行為傾向,但此類觀察結果不是系統的,并且無法基于這一有限經驗來預測中樞神經系統活性藥物在上市后的誤用、分流和/或濫用情況。因此,應對有藥物濫用史的患者進行謹慎評價,并對此類患者的利培酮誤用或濫用跡象進行密切觀察(例如:出現耐受性、劑量增加、覓藥行為)。 依賴性 尚未在動物或人類中系統研究利培酮的潛在耐藥性或軀體性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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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藥代動力學】 | 利培酮經口服后可被完全吸收,并在1~2小時內達到血藥濃度峰值,其吸收不受食物影響,因此可以單獨服用或與食物 同服。在體內,利培酮經CYP2D6代謝成9-羥基.利培酮,后者與利培酮有相似的藥理作用。利培酮與9-羥基.利培酮共同 構成本品抗精神病有效成份,利培酮在體內的另外-一個代謝途徑為N-脫烴作用。利培酮的消除半衰期為3小時左右,9- 羥基 -利培酮及其它活性代謝物消除半衰期均為24小時。大多數病人在1天內達到利培酮的穩態,經過4~5天達到9-羥基-利培 酮的穩態,在治療劑量范圍內,利培酮的血藥濃度與給藥劑量成正比。本品在體內可迅速分布,分布體積為1~2L/kg,在血漿中, 利培酮與白蛋白及an酸糖蛋白相結合,利培酮的血漿蛋白結合率為88%,9-羥基-利培酮的血漿蛋白結合率為77%。用藥1周后, 70%的藥物經尿液排泄,14% 的藥物經糞便排泄,經尿排泄的部分中,35- 45%為利培酮和9-羥基.利培酮,其余為非活性代 謝物。一項單劑量研究顯示,老年患者和腎功能不全患者的本品活性成份的血漿濃度較高,活性成份的清除率在老年患者體 內降低30%,在腎功能不全患者體內降低60%。利培酮血漿濃度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中正常,但是血漿中利培酮未結合部分平 均增加約35%。利培酮、9- 羥基-利培酮及其它抗精神病活性代謝物在兒童體內的藥代動力學與成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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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貯藏】 | 密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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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包裝】 | 塑瓶包裝:30片/瓶,60片/瓶。 雙鋁包裝:7片/板,3板/盒。10片/板,2板/盒。 3板/盒, 6板/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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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有效期】 | 塑瓶包裝:24個月。 雙鋁包裝: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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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執行標準】 | 《中國藥典》2020年版二部和YBH06282017 (性狀、鑒別、有關物質、含量均勻度、溶出度、水分、含量測定及其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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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005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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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 | 名稱:浙江華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臨海市汛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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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樂生產企業】 | 企業名稱:浙江華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臨海市汛橋 郵政編碼: 317024 電話號碼: 0576-85010288 傳真號碼: 0576-85016013 網址: www.huahaipharm.com 企業名稱:浙江華海制藥科技有限公司 生產地址:浙江省臺州市臨海市江南街道匯豐南路1800號 郵政編碼: 317000 電話號碼: 0576-85939918 傳真號碼: 0576-85939910 查看完整 |